华南师范大学网球场管理使用试行办法
2013年07月15日 00:13:47 浏览次数:
根据华南师大[2004]8号文件和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特制定华南师大网球场管理使用办法。
一、华南师大网球场是教学、课余活动的两用场地,主要用于:
1、体育学院正常网球教学和运动队训练。
2、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以场养场。
3、安排一定时间段为教工网球协会开展网球活动。
二、使用安排
(一)在教学周内,逢周一至周五上午7:30—下午5:40,按体育学院课程表安排网球课教学使用。
(二)在安排教学后的空闲时段,免费安排1—2段给本校离退休教工开展网球活动。
(三)在教学周内,每周安排2个晚上(18:00—22:00)为教工网球协会开展网球活动。
(四)对外开放有偿使用:
1、有偿使用时间:
(1)教学周内逢周一至周五: 下午18:00——22:00
(2)逢周六、日和其他节假日:上午7:00——12:00
下午14:00——22:00
2、收费标准
(1)校外单位、个人: 白天:40元/小时/场 晚上:50元/小时/场
(2)本校单位、教工、学生:(凭单位证明、工作证、退休证、学生证购票及使用)白天:25元/小时/场 晚上:35元/小时/场
(注:晚上开灯时段为1—3月份和10—12月份下午18时至22时,4—9月份下午19时至22时。)
3、购票办法:
(1)提前购票:使用者可提前购票。提前购票原则上每人每次只限购两场,提前订购的票一律不退。
购票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8:30时,华南师大教工俱乐部二楼办公室(电话 85211039 );
周六、周日和晚上,华南师大教工俱乐部或场地管理处。(电话 85211039 或85215830)。
(2)临时购票:在对外开放时间可在场地管理处临时购票。
三、进入场地者必须讲文明、讲礼貌,遵守活动时间,保持场地整洁,不得乱丢乱吐,不得大声喧哗。自觉爱护公物,如有人为损坏场内设施,须按价赔偿。
四、校工会教工俱乐部负责网球场地的管理和使用安排,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华南师大工会。校工会可根据运作实际情况需要作调整、修订。
六、本修订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