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教代会关于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
2014年05月08日 10:49:1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各教代会代表团:
教育部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以下简称《规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学校的相关部署,校工会、教代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规程》,请各部门工会、各教代会代表团高度重视,于2014年5月8日~23日期间,认真组织部门工会委员和教代会代表学习并领会《规程》的基本精神和实质,并结合学校制定学术委员会规程的实际,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请各部门工会主席、各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将收集好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文档,于5月30日之前将意见和建议的电子版发送至scnugh@126.com。
联系人:黄伟波;联系电话:020-85211040
校工会、教代会关于《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学习、宣传安排 | ||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1 | 校工会、教代会组织校教代会常委、校工会委员、校教代会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各代表团团长及各部门工会主席进行专题学习,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 5月8日~6月8日 |
2 | 各部门工会、各教代会代表团组织部门工会委员、教代会代表学习,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 5月8日~23日 |
3 | 通过校工会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平台,向广大教职工宣传。 | 5月8日~6月8日 |
校工会
2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