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华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教代会特别会议的通知
2014年12月04日 10:46:50 浏览次数:
教代会各代表团、各部门工会:
依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校党委批准,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定于2014年12月11日召开特别会议。会议的议题是: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的制定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
地点:石牌校区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议程
1.听取校党委副书记黄晓波代表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做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报告(30分钟);
2.听取学校章程制定工作专家小组成员关于章程草案修订情况的说明(20分钟);
3.听取黄兆团副校长关于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制定情况的报告及说明(30分钟);
4.通过《华南师范大学教代会关于<华南师范大学章程>(草案)的决议》;
5.通过《华南师范大学教代会关于<华南师范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的决议》;
6.校党委书记胡社军讲话(30分钟)。
三、会议召开前的有关工作
1.为了让各位代表有充分时间阅读会议文件材料,大会秘书处将于会议召开之前,把会议有关文件材料提前印发给各位代表,请认真阅读。
2.本次会议将表决通过有关事项,请各部门工会主席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代表参加会议,确保会议顺利举行(依据相关规定,须有2/3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才能召开会议)。并于12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能到会的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名单,报到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黄伟波,电话:85211040)。
会议邀请不是正式代表的学校党政领导,机关部、处长和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以及退(离)休教工协会特邀代表团列席会议。
请各代表团团长、各部门工会主席通知本单位各位代表和列席代表依时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进场完毕,正式代表按照姓名对号入座,列席代表在列席代表座位区就座。
华南师范大学教代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