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按照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详情请查阅学校综合服务平台“学校公文”相关通知)的相关要求,请各部门工会于 10 月 27 日(星期二)前,将《华南师范大学新媒体平台信息登记表》(附件 3)及《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信息汇总表》(附件 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20081114@m.scnu.edu.cn,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送到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 624 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黄伟波,联系电话:85211040。

       本次新媒体平台统计范围包括:以学校组织和团体名义举办的微博、微信、APP 移动客户端、电子杂志、网络电视、网络广播等公众平台。个人开办的自媒体平台则不在统计之列。


(点击以下链接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新媒体平台信息登记表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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