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6年广州大学附属小学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广州市教育局、番禺区教育局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规定,结合小谷围街辖区的实际情况,经番禺区教育局、小谷围街道办事处及广大附中三方认真研究,共同制订广州大学附属小学(以下简称“广大附小”)2016年招生简章。广大附小招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一)入学年龄要求:年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以下情况均属入读广大附小的适龄儿童范围:

  1. 报名时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小谷围街辖区内十所高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即各高校在小谷围街校区内工作的在职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正式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下同)。

  2. 报名时具有小谷围街四条保留村户籍且户籍登记住址在小谷围街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户籍住址以派出所登记的为准,下同)。

  3.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2015年8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父母(或监护人)在小谷围街辖区内名下房产地址的适龄儿童。

  逾期不报名或上述第2、3种情况适龄儿童户籍未能在规定时间转入者,视作放弃广大附小学位处理,适龄儿童可入读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公办小学,或自愿选择申请入读民办小学。符合入读广大附小的同一楼盘房产地址,6年内只安排1个学位(同一父母/监护人,符合计生政策出生的适龄儿童除外)。

  在解决以上三种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后,若学位有剩余,则用于解决其他情况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

 (三)其他情况适龄儿童:

  4. 报名时具有小谷围街四条保留村户籍但户籍登记住址在新造镇谷围新邨的适龄儿童。

  5. 报名时具有小谷围街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6.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2015年8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祖辈在小谷围街辖区内名下房产地址的适龄儿童。

  7. 广州市、番禺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8. 小谷围街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适龄子女。

  逾期不报名或上述第4、5、6种情况适龄儿童户籍未能在规定时间转入者,视作放弃广大附小学位处理。

  如上述其他情况五种适龄儿童报读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采用摇号派位方式确定入读名单。摇号派位落选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入读小谷围街穗石小学。符合入读广大附小的同一楼盘房产地址,6年内只安排1个学位(同一祖辈,符合计生政策出生的适龄儿童除外)。

 “人户一致”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所提供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适龄儿童与祖辈同户同住,适龄儿童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100%属于适龄儿童祖辈。

 (四)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本《招生简章》中关于招生对象的要求(除入学年龄外),适用于在大学城规划新建的第二所配套小学未建成以前。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2016年广州大学附属小学招生简章》在小谷围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广大附小网站上公示。

 (二)考虑到广大附小招生对象构成多元化的情况,且广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需网上报名,2016年广大附小适龄儿童报名方式规定如下:

  1. 具有广州市内户籍并且符合广大附小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广州市教育局要求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平台”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招生报名,递交报名材料;

  2. 非广州市内户籍但符合广大附小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本招生简章要求只需现场报名即可。

 (三)现场招生报名工作在5月7日(星期六)开展。如在5月7日未能前往现场报名的申请人,可于5月16-17日在正常上班时间携带资料到广大附小办理补报名手续,逾期不报名,视作放弃广大附小学位处理。

 (四)新生报名注意事项

 1. 受理地点:广大附小(广州大学城星海东路60号)。

 2. 受理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4:00时。

 3. 填写《广州大学附属小学报名登记表》、《广州市小学生学籍表》(可在http://www.gdfx.com.cn下载,填写并打印)。

 4. 报名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广州大学附属小学报名登记表》、《广州市小学生学籍表》(详见附件)。

 (2)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和当页原件、复印件。

 (3)适龄儿童父母户口簿首页和当页原件、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儿童计划免疫证》原件及接种记录页的复印件。

 (6)提供适龄儿童的小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7)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8)具有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① 各高校在职教职工适龄子女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是小谷围街辖区内十所高校在职教职工的证明原件(由各高校出具其任职任教证明,高校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盖高校人事部门公章)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人事代理人员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及《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 小谷围街辖区内楼盘业主须提供购房发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屋产权查册证明(有效期内)。

  ③ 若为广州市、番禺区政策性照顾统筹安排的借读生,需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番禺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在小谷围街居住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④ 小谷围街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适龄子女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在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原件(所在单位出具其任职证明,单位领导签名,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料提交要求:报名资料造假者将取消其小孩入读广大附小及在小谷围街升读初中的资格,并向相关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通报。

 (五)入学名单公布时间及方式:2016年6月30日前在广大附小网站公布。

 (六)特别提醒:

  1. 使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平台报名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只能成功报名一次,所以请各位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审慎选择公办小学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如有疑问可致电广大附小及化龙片教育指导中心咨询。

  2.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中关于“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要求,从2016年起,对入读广大附小要求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户籍年限作如下规定:

  ① 房产产权人是父母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小谷围街满一年或以上(年限计算日期至入学当年8月31日止);

  ② 房产产权人是祖辈的,2016年入学时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小谷围街满一年或以上;2017年入学时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小谷围街满两年或以上;2018年入学时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小谷围街满三年或以上(年限计算日期至入学当年8月31日止)。

  上述规定在《2015年广州大学附属小学招生简章》中已作提醒说明,现予再次强调。


  四、联系及咨询方式

 (一)电话咨询:

  广大附小:谭老师,电话:020-39338489

  化龙片教育指导中心:麦老师,电话020-84720546

  小谷围街道办事处:麦小姐,电话020-39339013

 (二)网络查询:

  广大附小网站:http://www.gdfx.com.cn

  小谷围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http://xiaoguwei.panyu.gov.cn

 (三)举报投诉电话:020-39339031                


 

附件:

1.广州大学附属小学报名登记表

2.广州市小学生学籍表

3.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家长报名指南


 

 

                                                                                  广州大学附属小学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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