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召开我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15日 10:04:23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我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暨第二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委批准,拟于2018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我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 第一次会议,完成换届工作及其他大会任务。为开好本次“双代会”,要求各部门工会认真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举代表
选好代表是进行教代会和工会换届,进一步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和加强工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必须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1.代表性质和任期
我校第十届教代会和第二十三届工代会代表仍采取双重身份制,被选出的代表为“双代会”代表,即: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也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代表为常任制,任期为五年。
2.代表基本条件
凡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并成为工会会员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双代会”代表必须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
(2)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严于律己,做好本职,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有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教代会、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4)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5)具有参政议政能力,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法定权益。
(6)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3.代表候选人推荐和代表选举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和正式选举代表。由部门工会主席负责具体组织工作,部门工会组织委员协助主席做好此项工作。代表的推荐选举应在同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2)代表应体现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同时包括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教学和科研人员代表应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教学和科研单位教职工每14人选1名代表,且教学和科研人员代表应不低于80%;党政管理部门及教辅单位教职工每28人选1名代表。
(3)各部门工会在内部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为体现“双代会”代表的广泛性,应充分酝酿,考虑岗位、职称、职务、年龄、学历和性别等因素,确保各类人员和各校区的代表性。己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的单位,原则上应从二级教代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学校“双代会”代表候选人。为体现党的领导,并使改选换届工作能够有效衔接,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工会教代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第九届教代会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校工会第二十二届委员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副主席参加所在单位选举,原则上应选为“双代会”代表,不占所在单位应选代表名额。由于在现届部门工会换届时已经明确,现任部门工会主席同时兼任教代会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职务,因此,现任部门工会主席原则上应选为“双代会”代表,占本单位代表名额。
各部门工会推荐代表候选人,应严格按照代表的基本条件和上述原则进行。推荐名额不能超出规定应选代表名额。根据推荐情况,经部门工会汇总,由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初步候选人名额应比正式代表名额多20%。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应在正式选举前5个工作日在本单位公示,最后由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再提交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4)各部门工会进行正式选举。应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进行当场公开记票和唱票。代表所得有效赞成票数应超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人数(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规定名额为止。如用上述办法不能取足规定代表名额,再以得票多少为序取与缺额数相等的侯选人重新投票,进行等额选举,直至把余额选足。
4.代表选举时间
代表选举工作安排在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进行,代表选举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但必须在12月8日(星期五)前完成。选出代表后,填好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并于12月8日(星期五)前上报校工会办公室,由换届工作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后公布。
二、组成代表团
原则上70人以上的单位所选出的代表,独立组成代表团。不足70人的单位,由换届工作小组依据工作和专业相近原则,安排多个单位联合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人,必要时增设1名副团长;多个单位联合组团的,每个单位应有1名团长或副团长。独立组团的代表团,由部门工会主席担任团长;联合组团的代表团,由组团单位的部门工会主席协商确定团长和副团长;团长及副团长名单(在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即可),请于12月8日(星期五)前连同代表名单一并上报校工会办公室。
未被选为新一届正式代表的学校党政工团有关领导和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九届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十二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并参加本单位代表团的讨论等活动;离退休教工推选出10名代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推选出3名代表分别组成特邀代表团列席会议。
三、推荐候选人
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及代表名单正式公布后,随即组成代表团,并于12月中旬启动第十届教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第二十三届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和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推荐工作以代表团为单位,由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负责,全体新当选正式代表参加。
1.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第十届教代会设常委会和五个专门委员会。
(1)常务委员会,由15人组成,设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其他常委10人。
(2)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
(3)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
(4)劳动人事工作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
(5)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
(6)干部评议工作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人。
2.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工会设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教职工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由11人组成,设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1人,其他委员8人,分别负责组织、宣教、文艺、体育、女工、福利等工作,校工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2)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2人。经审委员除具备候选人当选基本条件外,还应熟悉财务工作,经审委主任必须具有会计资质。
(3)校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1人(由专职工会副主席兼任),副主任1人,其他委员5人。
3.第十届教代会各委员会和第二十三届工会各委员会任期五年。
4.教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新一届当选的全校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校工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既可在代表中推荐产生,也可在非代表的我校工会会员中推荐产生。
5.酝酿推进教代会和工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除考虑代表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注意如下要求:
(1)所有候选人应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有参政议政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接受教职工监督。根据委员会工作性质的不同,在推荐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尽可能做到既符合工作需要,又人尽其才。候选人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2)校工会主席兼任校教代会常委会主任。校工会主席候选人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且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望,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3)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分别兼任教代会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均由专职干部担任。学校党委提出合适的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各代表团充分讨论、酝酿,提出意见,最后报校党委和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审批确定后,再提交大会进行等额选举。
(4)校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由新一届教代会常委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由常委兼任。
6.酝酿推荐校工会主席和校工会、教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般采用“两上两下”的办法进行。
(1)各代表团需在全校教代会正式代表中酝酿推荐校工会主席初步候选人1名。经换届工作小组综合全校各单位推荐结果,并报校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后,组织各代表团进行第二次推荐(第二次推荐程序同上)。最后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推荐结果,确定主席候选人2名(含差额1人),报校党委和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审批后,再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2)各代表团需推荐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8名(不含主席、常务副主席和副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3名,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6名(不含主任)。
(3)各代表团需推荐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12名(常委会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均为当然常委,不另选举)。
(4)推荐教代会提案审理、教学科研、劳动人事、生活福利和干部评议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各6名。
各代表团组织代表酝酿推荐教代会各委员会和校工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形成一份初步候选人的推荐名单。经由换届工作小组综合汇总推荐结果,形成相对集中的预备候选人名单,组织各代表团进行第二次讨论、推荐。换届工作小组汇总第二次推荐结果,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后提交全体代表大会按20%进行差额选举。
7.各代表团根据本单位首次推荐的校工会主席和校工会、教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填写好《华南师大第十届教代会暨第二十三届工代会各委员会委员推荐结果登记表》,于12月18(星期一)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新一届“双代会”的筹备工作在上级工会指导、校党委领导和各二级单位党委支持下进行,由校工会教代会负责组织,各部门工会具体落实。请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双代会”的召开,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工会密切配合,严格按会议筹备工作的日程安排,认真做好新一届“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双代会”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确保我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顺利召开。
附件一:《华南师大第十届教代会暨第二十三届工代会换届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二:《华南师大第十届教代会暨第二十三届工代会代表团组成及代表名额核定表》
附件三:《华南师大第十届教代会暨第二十三届工代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四:《华南师大第十届教代会暨第二十三届工代会各委员会委员推荐结果登记表》
华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十二届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