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职工之友”年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促进工会、教代会工会工作开展,凝聚广大教职工和工会干部思想和活力,促进各部门工会在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更好地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的活动,推动各部门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会的工作,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校工会将评选和表彰2018年度 “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教职工之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

工会积极分子由部门工会组织评选。评选条件:部门工会干部或普通会员,积极参加学校和部门工会的工作和活动,成绩显著,得到广大会员的认同,均可参加评选。本次评选比例为会员人数的10%(小数点后数字按四舍五入计整数)。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可参加所在部门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当选者不占部门工会名额。评选出的工会积极分子将获得校工会奖励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

优秀工会工作者在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中评选。评选条件:部门工会干部积极参加学校和部门工会的工作和活动,得到广大会员的认同,可参加评选。本次评选比例为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30%(小数点后数字按四舍五入计整数)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兼任校工会委员会委员、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可参加所在部门工会的评选,当选者不占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将获得获得校工会奖励

 

三、优秀教职工之友的评选。

优秀教职工之友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评选条件:学校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热情关心、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工会工作和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先由各部门工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0-15人,在部门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工会组织评选。全校共评选10-15名。评选出的优秀教职工之友将获得获得校工会奖励

 

四、工会积极分子和优工会工作者、优秀教职工之友评选的程序。

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教职工之友的评选,须由部门工会小组民主推荐,部门工会会员民主评选,最后经部门工会委员会审定后填表上报校工会。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及优秀教职工之友推荐表(2018)见附件1,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1、附件2请于2018年1130日前加盖好单位公章送交校工会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校工会邮箱scnugh@m.scnu.edu.cn

 

请各部门工会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附件:

1、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及优秀教职工之友推荐表(2018)

2、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汇总表(2018)

                                                       

 

 

 

 华南师范大学校工会                 

                                                  20181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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