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非在编教职工入会及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19日 11:36:0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随着学校事业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各单位聘用的编制外教职工不断增多。为更好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非在编职工入会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工 [2015]45号)文件要求,校工会要求各部门工会做好非在编教职工的入会工作。
一、入会范围
凡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非在编教职工,承认工会章程, 依法缴纳会费,愿意承担工会会员的义务,可吸收为工会会员。根据学校目前教职员工类别情况,凡属未正式入编的青年英才、校聘非编、院聘非 编、博士后等都需要办理入会及缴费手续。
二、入会手续
自愿入会的非在编教职工首次办理入会应提交入会申请,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依法缴纳会费,由部门工会签署意见,上报校工会审批后由校工会发予工会会员证。己办理过入会手续的非在编教职工,按年度向校工会缴交会费,校工会每年审核会员缴费情况,确认会员资格。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入会非在编教职工享有工会会员权利,参加工会各项活动,遵守工会 章程,执行工会决议,按时交纳会费,履行工会会员义务。
四、会费缴纳
(一)非在编教职工会员应依法交纳会费。非在编教职工个人会费计算标准为本人工资总额的0.5%,由各部门工会组织委员负责收取。2019 年校工会统一按广州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2100.00元作为缴费基数计收,每人每月个人会费为10. 50元,每人每年共计126.00元。个人会费先全部上交校工会财务,校工会财务再全额转入各部门工会活动费账目,由各部门工会支配使用。
(二)各用人单位应按入会非在编教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的2%向校工会 拨缴工会经费。2019年,校工会以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100. 00元作为非 在编教职工2019年会费的统一缴费基数。各用人单位向校工会拨缴非在 编教职工工会经费为每人每月42. 00元(2100.00元X2%=42.00元),每 人每年共计504.00元(42.00X12-504.00元)。各单位按上述标准向校工会拨缴全年工会经费。缴交工会经费须填写学校借款单缴交。该经费收缴后,其中60%纳入学校工会每年的行政拨缴经费项目,由学校工会依财务管理制度使用,40%转入各部门工会会员活动费账目,由各部门工会根据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支配使用。
(三)会费缴纳的方式及时间。原则上非在编教职工会员个人和行政会费每年缴交一次。2019年4月19日前,请各部门工会完成上述两项费 用的缴交,并做好本单位非在编教职工会员名册。校工会财务将于每月20 日到省教科文卫工会开取正式收款收据,供各单位报账。每年10月份可补办5月份后新到校教工入会手续和会费收缴。
望各部门工会高度重视非在编教职工入会事宜,按时完成上述各项具体工作。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