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省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1年11月02日 11:51:0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 年。为讴歌党的光辉历史和丰功伟绩,增强“守初心、担使命” 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爱党爱国情怀,庆祝建党100周年, 多角度展现广东教育系统精神面貌,传递新时代广东教育正能 量,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我在党旗下成长'——2021年广东省校 园摄影大赛”,活动由广东教育杂志社承办。
请各部门工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教职工按要求自行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对象
我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师生。
二、作品内容
通过摄影的方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颂建党百 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蓄精神力量。
作品要紧扣“我在党旗下成长”主题,主要体现我省广大师生 蓬勃活力,反映我省教育系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达对党的 热爱和健康成长建设祖国的信心。
三、 活动时间
(一)2022年1月5日前,参赛者提交作品。
(二)2022年1月31日前,承办单位组织初评,选出进入 复评的作品。
(三)2022年3月15日前,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复评作品 进行评分,同时在“广东教育”“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上进行 公开网络投票,综合评委评分与投票数(分别占60%、40%分值) 得出总分,决出各奖项。
(四)2022年3月下旬,在省教育厅官网(edu.gd.gov.cn )、 政务微信“广东教育”,广东教育杂志社网站(南方教育网 www.gdjy.cn)和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传媒”公布评选结果。
四、 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内容符合主题要求。每人可选送1张照片, 并以“作品名称+单位名+作者名”格式命名。所有作品需提供 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兆。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 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名誉权、隐 私权、肖像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相关责任均由参 赛者本人承担。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 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三)参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 构图剪裁,禁止使用网络图片、一稿多投、翻拍等行为,一经发 现,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四)作品提交:关注“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点击底 部菜单“活动”项,进入“全省校园摄影大赛”提交作品;或登录“南 方教育网"(www.gdjy.cn),点击“全省校园摄影大赛”专栏提交。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教师及行政组''和“学生组”,学生组包括中小学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组。
各组按复评作品的10%、20%、30%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 奖、三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 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作 品完成提交后即认可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对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 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的行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 各项规定。
(四)获奖证书上的信息以参评提交的内容为准,因参与者 原因造成错误的,主办方不再另行出具获奖证书。
(五)赛事联系人:陈晓顺、李雪纯,联系电话:020-83566010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