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教工气排球协会章程
2023年10月11日 10:51:00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是华南师范大学教工气排球协会(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Teachers’ Light Volleyball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在华南师范大学工会的监管和指导下,全校业余气排球运动爱好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着快乐原则,促进身心健康,加强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之间以及和校外有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为推动教工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华南师范大学工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必要时承办校工会主办的比赛活动或接受校工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协会的领导机构为理事会,接受校工会的指导。理事会设名誉会长、会长、秘书长各1名,副会长1-2名,理事若干名。名誉会长由校级领导或专业人士担任。会长需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任职期间,包括会长在内的理事会所有成员年龄均需在60岁内。
第六条 本协会首届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校工会推荐产生,首届理事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推荐产生。换届时可采用由协会全体会员推荐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联合推荐两种方式提名新任理事会负责人候选人,由协会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理事会。协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三年换届改选一次。如遇人事变动可临时补选。
第七条 会长负责制订协会年度活动计划,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助活动计划的实施与落实,负责组织和落实协会的日常工作。协会每年举行一次理事会大会,总结上年度工作及讨论通过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 职责
第八条 本协会的职责范围
(一) 广泛宣传和组织学校教工参加气排球运动,增强体质,提高我校教工气排球运动技术水平。
(二)加强与其他单位气排球组织的联系;积极开展学习和交流活动。
(三)必要时协助校工会体育部,组建教工校队,开展有针对性地常规训练。
(四)必要时承办校工会主办的比赛活动或接受校工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 会 员
第九条 凡从事或喜欢气排球运动的工作者、爱好者,都可以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身体健康;
(二)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四)作风正派,热心气排球运动。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同《华南师大教工文体协会入会申请登记表》);
(二)经秘书处审核通过并发给电子会员证。
第十二条 会员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竞赛、交流等集体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具体见当年说明)。
第五章 经费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每年缴纳的会费(具体见当年说明);
(二)学校工会按有关规定划拨的协会活动经费;
(三)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第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的适用范围
(一)参加比赛和联谊活动的必要开支;
(二)聘请教练进行技术培训的酬金;
(三)协会组织的各项会员活动;
(四)其他经校工会同意的开支等。
第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范围,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七条 校工会划拨的活动经费的开支须按学校财务规定履行报销手续,并在校工会体育部的监督下使用。
第十八条 协会所有经费收支情况每年向会员公布,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从协会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华南师范大学气排球协会。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
华南师范大学教工气排球协会
二0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