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届教工摄影协会交流制度
2013年10月18日 08:54:35 浏览次数:2448 评论(0)
一、协会不定时组织会员外出采风,交流学习摄影技术。
二、组织外出采风费用采用AA制,活动完成后会员须按要求提交摄影作品,协会主席团负责点评指导。
三、协会主席团设定期交流制度,暂定为每月第一周周六早茶会形式,商讨近期工作计划及加强交流等,有重要决议则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早茶会建议以主席团轮流作东的形式出资。)交流会参加人员主要为主席团成员(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其他人员可视情况邀请参加,如果人数较多,费用另议。
四、交流会的组织通知工作由会长和秘书长负责落实。如果有会议材料,会议材料由理事负责。
五、协会会长、副会长要加强与学校工会领导及其他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多向学校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介绍协会活动情况,争取学校工会领导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