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兰 - 心理学院副院长,心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学习心理、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家庭心理与亲密关系。

    心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心理学院副院长。华南师范大学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心理学会理论心理学与心理学史专业委员会委员、人格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专家组成员,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幸福广州心理辅导与研究基地”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学习心理、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家庭心理与亲密关系。曾获广东省“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届、第四届“我最喜爱的教师”称号。第七届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