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1年2月28日)
丁 大 建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议工作部署,总结2010年女职工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国女职工五一巾帼奖表彰大会上,兆国同志亲切接见了全国先进女职工代表和全体与会代表,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女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广大女职工和女职工工作者提出了殷切希望;玉普同志代表全总书记处对女职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京的全总书记处领导都出席了会议,这些对我们既是鼓舞更是鞭策。我们要认真学习兆国同志、玉普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全国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0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积极贯彻中央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按照全总女职工委员会五届二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参与发展,一手抓权益保障,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为载体,以强化维权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推进女职工组织建设为保障,推动女职工工作在新形势下实现新发展。
(一)服务大局,提素建功工程实现新发展。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制定下发《关于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明确了最近三年实施提素建功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26个省级工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参加“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等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突出推动企业进步主题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参加女职工达1646.2万人次。三是开展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选树工作,制定选树标准,对申报程序和资金使用管理等作出规定。各省级工会为推荐选树做了大量工作,经层层推荐,全总女职工委员会首批命名了31所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各地建立培训学校1.7万所,开展各类教育培训16万期,培训女职工1325万人次,其中269.3万人提升了学历层次,223.4万人晋升了技术等级。四是借助社会资源开展女职工素质系列教育和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免费发放维权、女性健康等教育资料480万册,开展专家授课4940场,受益女职工达620万人次。
(二)突出重点,源头参与和帮扶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推进《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订工作。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召开了8次研讨会,赴四川、山西等4省市开展联合调研,听取了80多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就修订《规定》相关条款与国务院法制办反复沟通,提出工会的主张,一些建议被采纳;通过工会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加强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研究提案,积极推动此规定的修订。二是参与《社会保险法》的制定与论证,就保留职工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提出建议,形成共识。各地积极配合,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研讨论证,参与并推进两百多部次地方法规的修改完善。三是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第一次全体会议提交书面发言,着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如期完成工会系统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各项目标,并对新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四是将困难女职工帮扶纳入工会帮扶体系,以单亲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为重点,对65万困难女职工、18万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开展助学、助医、助业系列活动。
(三)多措并举,女职工组织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围绕女职工组织建设推进年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将女职工组织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2011-2013年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关于推荐2010年度“全国百家示范乡镇(街道)工会”的通知》等文件,形成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工会组建同步推进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召开全国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10个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明确提出三年实现“两个覆盖”目标任务。玉普同志到会作重要讲话,对近年来女职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进一步做好工作提出新要求。会后,27个省级工会制定了本地区女职工组织建设三年目标和阶段目标任务,16个省和1个产业工会下发了加强女职工组织和规范化建设文件。一些地方还开展了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和企业的分类指导,针对小型非公企业组建工作中的难点,探索创新组建形式,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女职工组织,实现女职工组织的“二次覆盖”。截至2010年9月,全国已建工会女职工组织158.9万个,组建率达77.61%,突破原定75%的目标,13个省组建率已超过80%。
(四)务求实效,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明确推进重点,针对中小非公企业开展专项合同工作难度较大的现状,注重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一些地方通过在教育卫生系统和街道、社区、工业园区签订区域性、行业性专项合同,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二是建立完善工会内部运行机制,坚持专项合同与集体合同工作同步协商、同步签订、同步履约,将专项合同工作纳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重点考核内容。三是积极争取纳入地方法制轨道,目前专项合同工作内容纳入地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细则)地区已由3个扩大到15个。四是开展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27个省级工会参与,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对成绩突出的338个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签订专项合同71.36万余份,覆盖企业124.39万家,覆盖女职工5424.46万人,30个省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21个省达90%。
(五)深入基层,督导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果。坚持把督导、调研与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一是部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铁路、民航、金融3个产业工会开展女职工组织建设督导检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10个省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对5省区展开互查,全面了解女职工组织建设现状,形成专项督导报告。报告针对一些地方组织机构不健全、干部配备不到位、发挥作用难等问题,提出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中小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建设等建议,为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提供了指导。二是分别围绕提素建功、生育保险、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妇科疾病检查、全国五一巾帼奖获奖者情况等,采取座谈、走访、问卷等方式,在31个省级工会、近1500家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供了依据。三是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在综合各地自查情况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针对该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研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提高生育保险立法层次等建议,推动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相关工作的落实。
(六)彰显特色,宣传工作凸现新亮点。一是充分运用工会内部报刊、网站等舆论平台,加强经常性宣传,在《全总信息》等刊发文章10余篇、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上传稿件1113篇,目前,网站累计点击率已达180万人次。二是抓住纪念“三八”妇女节100周年契机,召开报告会,举办特色展演,进行人物专访,开辟专栏、专版和电视系列专题,突出展示女职工的时代精神和巾帼风采,集中宣传了谭丽丽、许海英等一批爱岗敬业、自强不息、争创一流的先进典型。在《人民日报》等6家主流媒体、5家网站和《中国工运》等刊发40余篇报道,弘扬了劳模精神和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三是在全国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召开期间,突出特色,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推动新华社、《工人日报》、中工网等10余家主流媒体开辟专版、专栏,围绕组织建设、权益维护等主题,集中宣传了20余个女职工组织先进典型,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女职工工作新发展和新成就。
二、当前工会女职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总体工作要求
当前,我国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今年经济工作目标,为工人阶级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中央书记处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对今年的工作任务作出具体部署。这些都对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对工会女职工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是包括广大女职工在内全体职工的奋斗目标。目前,我国女职工已达1.37亿,占职工总数的42.6%,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建功立业,是新时期新阶段工会女职工组织肩负的光荣使命,是工会女职工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竞赛活动中,充分调动发挥她们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为“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多作贡献。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提升女职工素质提出了新目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把坚持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迫切需要一大批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的高素质职工,这对女职工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据调查显示,目前处于初中、中专及高中文化程度的女职工仍是女职工队伍的主体,无技术等级女职工比例明显高于男职工,特别是女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单一,就业领域大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企业和岗位,提升女职工素质仍面临艰巨的任务,迫切需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从制度、资源、载体等各方面创造条件,为提升女职工整体素质搭建平台,培养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职工队伍,以适应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改善民生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有效维护女职工权益搭建了新平台。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建设,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民生摆在突出位置,凸显了民生主旋律;“十二五”规划就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等作出重要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在改善民生上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这些都为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维护女职工权益提供了良好机遇。目前,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保护、心理健康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等方面凸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把握机遇,围绕民生建设的目标,抓住重点难点,加强源头参与和调查研究,推动国家保护女职工相关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更好地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四)加强党的群众工作对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深刻阐述了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工作方法等重大问题,对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最近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又特别强调,加强社会管理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工会女职工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肩负着组织、引导、服务女职工和维护女职工权益的重要责任。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不够规范,开展工作的条件、资源和手段相对有限;联系女职工群众不够密切,女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对基层指导和服务的针对性不够强,与女职工的需求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对群众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坚持群众立场,抓住当前加强党的群众工作的有利时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女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2011年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议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基本思路,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大力推进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专项合同全覆盖,积极开展女职工组织建设规范年活动,努力促进女职工帮扶工作制度化、项目化、实事化,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女职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工会工作全局中更好地发挥女职工组织作用。
三、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实施提素建功工程,团结动员女职工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建功立业。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决议精神和2011-2015年劳动竞赛规划要求,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踊跃参加 “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劳动竞赛和各项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使之与面向女职工开展的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力争三年内实现85%以上女职工参加活动。要以提高女职工的创新创造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体现女职工特色的技能比武、创新竞赛等活动,鼓励女职工争当“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创新型班组”。积极探索开展活动的新思路和新方式,在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打造品牌、扩大覆盖上力求有新突破。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确保提素建功工程取得实效。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将着手全国女职工创新技能大赛的组织筹划工作,各地要积极建言献策,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大力加强示范学校建设,着力培养高技能女职工人才。按照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和实施女职工提素建功工程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规划、落实措施,开辟途径、建设阵地,力争逐步完成80%以上女职工接受各类教育培训、700万女职工提升技术等级、350万女职工提升学历层次的三年目标。大力加强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建设,已建各级各类培训示范学校要紧密围绕国家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要,根据女职工的就业特点和岗位需求,以培养高技能女职工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落实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质量,务求培训实效,并与培训后的资格认证、就业创业同步推进,逐步形成有利于女职工学习成才的引导和激励机制。要加强对全国31所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的管理和督查工作,确保其有阵地、有师资、有教材、有计划、有落实,充分发挥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将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开展检查,检查结果要进行通报。各地要认真组织自查,并按照选树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第二批50所培训示范学校的推荐选树工作。要进一步整合工会和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巩固发展女职工教育培训阵地,探索提高女职工素质的有效途径,为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女职工队伍搭建新的平台。
(三)扎实推进“两个覆盖”,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维权机制建设。抓住全会推进“两个普遍”和“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有利时机,坚持组织建设“三同时”、专项合同“三同步”,将“两个覆盖”纳入全会“两个普遍”工作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要以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建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着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特别是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和专项合同签订工作,推进实现“二次覆盖”。要按照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即将下发的《关于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办法,提出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目标考核机制,确保年内实现女职工组织覆盖率达到85%、专项合同覆盖率达到90%的阶段性目标。在推进“两个覆盖”工作中,特别要注重提高组建质量和专项合同签约水平,加大对专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履行责任,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促进女职工与企业共建共享、和谐发展。
(四)着力加强源头参与,积极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政策体系建设。高度关注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进展情况,深入研究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女职工劳动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禁忌劳动范围、“四期”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法律政策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尽快完成《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组织好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准确反映女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做好《规定》颁布后的宣传策划工作。抓住国家出台《社会保险法》和研究相关配套法规的有利时机,以非公企业、灵活就业女职工和新生代女农民工为主要对象,以推进建立生育保险转移接续制度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据此提出相关建议,推动国家生育保险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认真做好工会系统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终期评估工作,全面总结、客观反映女职工权益保护的现状及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并积极参与新一轮纲要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五)有效实施关爱行动,促进帮扶工作制度化、项目化和实事化。根据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要求,针对经济转型期女职工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各级工会普遍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的帮扶力度,于2011年3月起,启动实施以零就业家庭、单亲、女农民工、患特殊疾病女职工为帮扶重点的女职工“关爱行动”,主要针对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日常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女职工特别是单亲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在“三八”节期间,以单亲困难女职工和女农民工为重点,集中开展帮扶;在困难企业女职工和女农民工中开展“两癌”(乳腺、宫颈癌)检查;对家庭困难的女职工和女农民工开展日常帮扶;对女职工开展心理关怀等。全总将建立女职工“关爱行动”专项资金,用于对困难女职工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全总女职工委员会确定的年度实施重点,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在有需求、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先行开展,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行动的有效实施,让更多的困难女职工、女农民工从中真正受益。
(六)积极打造宣传平台,扩大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针对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现实需要和目前存在的女职工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大、声音不够响等问题,要在加强和改进女职工工作宣传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电视、网站、报刊等主流媒体,抓住“三八”、“五一”、“六一”等节日契机,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版等形式,集中宣传国家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各条战线女职工和女职工工作干部的先进典型和时代风采,宣传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发展和工作经验,并通过媒体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意愿和诉求。充分运用工会现有宣传资源,密切与宣传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女职工工作宣传更加主动纳入工会整体宣传工作,以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典型宣传带动日常宣传,建立有效的宣传工作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全方位、多视角、广覆盖的女职工工作宣传平台。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网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推进女职工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充分发挥委员作用,形成推进女职工工作的整体合力。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来自各个领域,具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和工作优势,在女职工工作实践中积累创造了丰富经验。根据女职工工作的发展需要,更加重视发挥委员在指导和推进女职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作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委员在出席相关会议、参与调研督导、参加培训考察和及时反映女职工诉求等方面的重要责任,建立完善会议议事、调查研究、督导检查、情况反馈等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与委员之间经常性的联系沟通,探索发挥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为委员开展工作提供更及时有效的服务保障。今年,将围绕推进“两个覆盖”、规范化建设、生育保险、妇女发展纲要终期评估等项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和督导检查,举办培训班,召开联系点女职工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女职工工作联系点作用。委员要合理安排好时间,积极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各地也要按照全总的意见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实践探索,切实发挥好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合力推进女职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八)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女职工工作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和培养高素质女职工工作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提高“两服务”能力为重点,按照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的要求,制定计划,分解指标,强化措施,通过各级努力,力争五年内完成对全国专兼职女职工工作干部的轮训。要着力增强女职工工作干部的创新意识,提高她们的创新能力,鼓励她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将举办两期培训班和境外培训考察活动,并着手组织编写女职工工作培训教材。各地要根据女职工工作干部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工作,尤其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干部、年轻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新上任的女职工工作干部都能及时接受上岗培训,尽快掌握业务知识。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女职工工作干部的政策水平、创新素质、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为推动女职工工作的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做好对优秀女职工工作干部的推荐工作。
各位委员、同志们,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强新形势下的工会女职工工作,我们肩负着光荣使命和重要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工会女职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积极奉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