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中心名称为:华南师范大学妇女研究中心。
第二条 本研究中心的是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党委和校工会领导下,跨学科的学术研究组织。
第三条 本研究中心的宗旨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开展有关妇女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第二章工作范围
第四条 倡导男女平等,致力于提高 女性素质及充分发挥女性在各个领域中的作用。
第五条 组织开展妇女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举办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
第六条 开展校内外、国内外、海内外妇女研究的学术交流,加强与省、市妇女学研究会的联系,积极参与有关学术研讨活动。
第七条 收集有关的妇女研究资料,不定期编辑印制“妇女研究通讯”。
第八条 积极参与华南师范大学有关妇女的活动,关注女教职员工的权益的保障与实现。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研究中心由热衷于妇女研究的本校教职员工自愿组成。
第十条 凡以本中心名义办理非学术性事务,须提交校工会研究审定。
第十一条 本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以推荐方式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