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为获得购买限价房的资格,张女士听信丈夫“假离婚”的建议与其办理了离婚手续,然后离婚后却发现丈夫竟另结新欢,并矢口否认假离婚一事。日前,张女士将前夫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张女士称,两人已到中年,却仍然没有房子。某天其夫李某告诉她,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能符合购买限价房的条件。张女士满心欢喜的答应了丈夫的要求,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并通过民政局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张女士听从李某“避避风头”的建议搬离了两人的住所,然而三天后当张女士回去取东西时,却发现房门锁已经被换掉了。疑惑不已的张女士前去寻找前夫询问,却赫然发现李某正在与一位年轻女士在饭店里亲密地用餐。张女士这才如梦方醒,发现“假离婚”是个骗局,丈夫原来早就另有新欢。
【审判】
张女士一怒之下诉至石景山法院,然而庭审中却发现,张女士除了满腹委屈外,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两人的离婚是虚假的,石景山法院经审理,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评析】
石景山法院提醒大家,近些年,为购买限价房而假结婚、假离婚的实例层出不穷,然而这样做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被发现将被取消购房资格,严重者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离婚是人生非常重大的决定,一定要谨慎为之。
假离婚现象近年来层出不穷,多是为了购房、生育二胎等原因,最后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后悔晚矣。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具有法律效力,如想恢复婚姻关系,必须再次领取结婚证。受骗一方除非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假离婚”的事实,否则离婚登记无法撤销,婚姻关系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