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女性得到了极大的解放,拥有了施展才华的发展平台,当代女性更加自信,坚韧不拔,用智慧和才能打下了属于自己的半边天。
我国《妇女法》规定,妇女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政治文化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我国立法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包括《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内的一整套法律体系。
然而一些地方妇女权益得不到保护或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仍十分严重。很多女性只知道一心工作,面临家庭危机时却发现自己毫无自我保护能力,有些女性虽然知道可以用法律来维权,但在没有事关临头之时根本没有学法的意识,目前最突出的女性问题是家庭暴力,就业歧视和性骚扰。
据资料统计,中国8100万个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家庭暴力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百分之二十五源于家庭暴力。2007年北京市所有法律援助机构借贷总咨询人数18万余人次,其中涉及妇女咨询的总数占总数的近一半。而在所有咨询中,有关妇女劳动争议类的问题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同比增长超过百分之五,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在女性维权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平衡,妇女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
我们不得不承认,社会上对女性的不公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根除,女性在法律上的地位还有待提高,我认为维护女性权益,改善女性现状应从下面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充分发挥妇联和其他保障女性权益的组织的作用。例如,一些地方成立的女性法律服务站为维护女性权益,解决矛盾纠纷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女性法律维权意识,只有知法,懂法,广大女性才能够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切身利益。
第三,妇联要继续加强工作,遏制家庭暴力的产生,妇联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应及时预防,控制家庭暴力,消除不和谐因素。
第四,对女性朋友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如传授自我保护方法,提高女性安全防范意识。
维护女性法律权利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表现,也是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关注女性发展,需要整个社会的努力共同撑起明朗洁净的半边天。
文章摘自:http://www.worlduc.com/blog2012.aspx?bid=2370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