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工会教工篮球场管理使用试行办法
2013年07月15日 00:14:18 浏览次数:
本教工篮球场主要用于课余活动,安排本校教职工开展篮球活动。此外适当时段实行对外有偿服务,以场养场。
一、使用时间:
(一)教学周内,周一至周五: 6:30—8:00时,15:00—22:00时。
(二)周六、周日和其他节假日:6:30—12:00时,15:00—22:00时。
二、使用安排:
1、每天上午6:00—8:00时主要安排给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进行篮球活动。
2、每天下午18:00—22:00时,主要安排给教工篮球协会和本校其他教工开展活动。
3、各部门工会组织篮球竞赛活动,可提前预约,原则上安排在每天下午15:00—18:30时进行。
4、在使用时间外的其他时段,如有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篮球场,可提前预约,并按规定交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校内单位、个人: 50元/1.5小时,校外单位、个人: 100元/1.5小时。
四、有偿使用篮球场的收入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给学校统一票据收取管理费。管理费全部作为球场维护保养经费的补充费用。
五、进入场地在必须自觉爱护公务物,保持场地清洁,不得乱丢乱吐。
六、校工会教工俱乐部负责场地的管理和使用安排,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修订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
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