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教代会与学校职能部门情况沟通会制度
2018年03月29日 09:59:41 浏览次数:
1、教代会常委会及教学科研委员会、人事组织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每年分别与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举行工作情况沟通会,加强群众与学校、部处及其领导的联系,促进教代会对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人事与干部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2、教学科研委员会联系、沟通的职能部门主要是研究生处、学生处、外事处、教务处、社科处和科技处。人事组织委员会联系、沟通的职能部门主要是人事处、组织部、监察处和纪检会。生活福利委员会联系、沟通的职能部门主要是资产处、基建处、产业处、总务处。
3、教代会各委员会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沟通会原则上每年分别举行二次,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由教代会常委会决定增加沟通会议的次数。
4、沟通会的内容必须突出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教代会确立会议议题后,提前知会相关职能部门以作好准备,务求使会议开得扎实、有效。
5、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会的会议记录,会后由教代会秘书处整理形成会议纪要送主管校领导,有关情况向教代会代表团团长通报,必要时通过工会网页和《教工生活》向广大教职工宣传。
6、沟通会到会人员的考勤记录由教代会秘书处负责,并将每次会议的考勤情况及时知会教代会常委会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各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