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广大女教职工的宗旨,发挥好女教职工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2、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女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3、提高民主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保障女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权利,促进男女平等。

4、加强引入学习新理念,培养女教职工浓厚的学习兴趣,充分发挥女教职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开展女教职工培训学习交流和幸福女性学堂品牌活动、学习班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5、充分利用互联网+,做好女教职工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幸福伊家园、幸福女性学堂网站、《紫荆树下》电子杂志等网上平台的作用,提高活动参与度和服务覆盖面。

6、关心女教职工的健康,做好女工安康保障工作,提升女教职工生活品质。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心理建设、体育健身等活动。

7、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支持学校妇女研究中心和妇女权益法律咨询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积极开展性别理论研究,关注并参与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的讨论,从源头上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我校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全校女教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8、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围绕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内容,充分发挥女教职工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

9、树立宣传女性先进典型,促成尊重妇女、爱护人才、有利于女教职工人才成长的良好人文环境,为促进女教职工自身的发展构筑新平台。

10、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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