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十届二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01日 10:14:07 浏览次数:
各代表团:
校教代会于2019年3月份开展十届二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3月1日至3月25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三)提案内容应体现全局性、普遍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规划、学科与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内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均可撰写成提案。不够条件形成提案的有关问题,可撰写成一般意见建议书。超出学校职责权限范围、属于单位局部和教职工个人具体困难或问题的,不列为提案。
(四)提案须一事一案,以便分类办理。每份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案题,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一般以“关于……的提案”为案题。
2.案由,即提出提案原因或依据。
3.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五)提案由“双代会”代表或代表团提出。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由代表3人以上(含3人)联名提出,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2人以上为附议人(须征求附议人的同意);一般意见建议书不要求有附议人。
三、提案表和意见建议书的提交
下载提案表和意见建议表(见附件1和2),按要求填写打印一份,并盖主提案人(代表团)所在单位公章(代表团联合提案须盖齐所有代表团的单位公章),由代表团于3月25日(星期一)下午5:00前统一提交到校工会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624),提案电子版发到校工会信箱:scnugh@m.scnu.edu.cn。
四、代表提案的立案
代表的原始提案,分别经校教代会提案委员会和校教代会常委会审理。建议拟立案的提案,由教代会常委会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校长办公会确定立案的提案,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督办落实。未能正式立案的代表提案,可作为一般意见建议由教代会秘书处转请有关部门参考。
华南师范大学教代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