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心互助基金入会申请 及2019年度爱心互助基金资助申请的通知
2020年05月08日 10:41:26 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2014〕91号)文件要求,请各部门工会继续做好宣传,发动教职工自愿加入爱心互助基金会,并做好2019年度爱心互助基金的资助申请工作。
一、爱心互助基金会入会申请:
1. 申请时间:2020年5月1日至5月22日。
2. 入会申请条件:凡属我校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承认并遵守爱心互助基金章程,均可申请成为爱心互助基金会员。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入会申请条件审核,已经入会的教工无需重复申请。
3. 会费收取:会员会费每人每月10元,会费按年收取。此次申请入会的会员会费将由学校财务处于11月或12月从会员工资、离退休费或生活补助中代扣。(“众人拾柴火焰高”——欢迎更多热心人士支持该基金。爱心互助基金专户收款信息:户名: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号:4400158050705900088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河高新区支行)
4. 申请者需填写《爱心互助基金入会申请表》(附件1)。
5. 请各部门工会负责审核《爱心互助基金入会申请表》,并填写《爱心互助基金入会申请信息登记表》(附件2),盖上单位公章后,一并于5月22日(星期五)前送校工会。联系人:钟老师、陈老师(办公楼624室),联系电话:85211040,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到校工会电子邮箱scnugh@m.scn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单位名称+爱心互助基金登记表)。
二、2019年度爱心互助基金的资助申请
1.申请补助的对象:2020年1月1日以前入会的爱心互助基金会员。
2. 补助的重大疾病(学校定点医疗机构确诊)范围: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5)冠状动脉搭桥术;6)末期肾病或慢性肾功能衰竭;7)多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心脏起搏器安装术;17)严重脑损伤;18)严重帕金森病;19)严重III度烧伤;20)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1)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2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24)系统性红斑狼疮。
以上范围未包括的新型重大疾病,由校医院提出初步意见,提交爱心互助基金理事会审定。
3.申请补助年度及费用条件:
患有以上重大疾病,经校医院批准转至校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的癌症、肾透析、脏器移植病人不受住院限制),2019年度内(2019年1月至12月)所发生的医疗费在学校公费医疗费报销时个人自付费用(不含超标床位费、空调费、膳食费、会诊费)累计超过5万元者,超出部分可以申请爱心互助基金补助。
4.申请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
5.申请材料:
1)填写《爱心互助基金资助申请表》(见附件4),需所在单位负责人和部门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
4)出具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
5)已经校医院审核过的医疗费用票据(发票)的双面复印件。
6.申请办法:
请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单位部门工会,由部门工会完成资料审核后按在职会员和离退休会员系列,于5月22日(星期五)前分别送校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校工会钟老师、陈老师(办公楼624室),联系电话:85211040;离退办 张老师(办公楼315室),联系电话:85211020。
注:爱心互助基金相关材料也可以自行登录校工会网站查阅或下载(校工会网站首页(上方菜单)→组织福利→福利→互助→爱心互助基金)。
校工会
离退休工作办
2020年4月22日